高峰介绍,为严把出口质量关,更有效支持国际社会抗击疫情,3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着力加强医用口罩等5类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4月2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2020年第12号),重点强化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公告实施以来,得到国内业界的广泛支持和国外进口商的普遍欢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严格执法,有力规范了出口秩序。在保障国内防控和复工复产需求的基础上,我国防疫物资出口规模持续扩大,有效支持了全球抗击疫情。

二是防疫物资出口渠道完全畅通。商务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严格监管,一批质量既不符合中国标准、也不符合国外标准的产品无法出口,但产品质量符合中国标准或国外标准的防疫物资出口渠道完全畅通。截至5月6日,中国药监局公布的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生产企业3773家。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审核确认并发布了6批次共347家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其中医疗物资(包括医用口罩)生产企业279家、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68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