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2019展会补贴政策

2018年度南安市级企业参加境外展会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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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材料*为必需资料
所需材料 材料类型 描述 模板/样例
*企业优惠申报表 查看样例
*资金拨付申请表 查看样例
*南安2 查看样例
补贴方案
一、展会扶持的对象、标准
对我市企业2018年全年自行参加或通过省内外展览公司组织参加的境外商品类展会(不含论坛、庆典、软件等服务类展会及在非专业展馆或临时性举办的商品展会)的展位费予以扶持。申请单位除应具有经营实体的办公场所、办公人员,贸易背景和贸易数据真实,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二、展位数量
企业参展的实际展位数由展方或组展单位提供的展位面积确认函、付给展方或组展单位的银行付款单、发票以及参展的展位照片等因素综合认定。标准展位以9平方米界定。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展位,对于展品数量明显稀少或品类明显不相符的展位,不予以认定。


参与政策补贴
三、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复印件一份,A4纸简装成册,每项材料加盖公章,再整份材料加盖骑缝章,并完整材料刻录光盘一份);
1.《企业优惠申报表》(见附件1)(备注:企业名称、经办人和联系电话必填!!!)
2.海关注册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见附件2)
4.2018年贸易额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自营出口企业贸易额以海关系统数据为准,可无需提供海关出具的出口额证明;委托出口需提供与代理出口企业的合同以及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光盘刻录发票原件)
5.招展通知书、参展合同、展位确认书。需由展方或组展单位盖章。招展通知书应包含展会名称(提供中英文全称)、时间、地点和展位价格;展位确认书应含展会名称、企业名称(全称)、展位号、展位面积、规格、数量和展位费金额。
6.银行付款回单、发票:向境内汇款的提供银行盖章的付款回单;自行参展及组展单位直接汇给境外的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银行结算单复印件,(含多笔费用的,另附文件说明并自行拆分出各项费用)。开具的展位费税务发票,务必明确展会名称、时间、地点以及展位费、注册费、人员费、运费等明细。发票章及发票复印件盖章不能遮挡校验码及发票主要信息。(备注:光盘刻录发票原件)
7.展位相片、视频:打印展会期间能涵盖展位实景、展位楣板信息、展位号、展品、申报展位左右周边等展位情况的至少三张照片,并将原始照片刻录至光盘。提供展会期间能涵盖展位实景、展位楣板信息、展位号、展品、申报展位左右周边等展位情况以及客商和参展人员在内、不少于45秒的视频。联合参展由双方企业或组展公司盖章确认;展位内体现其他公司名字的,由双方公司提供关系说明;非标准展位无法提供展位图的,需组展公司或搭建公司盖章;企业英文名称无法直译的,请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8.参展人员信息:项目单位提供参展人员的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首页和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出入境章不齐全的应提供《中国公民查询出入境记录》证明。每个展会的参展人员只能对应一个参展主体,非本单位人员参展,需提供双方贸易往来或股权关系等相关联的佐证材料。
材料若涉及外文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请各申报企业将2018年赴境外参加的所有展会一次性完整申报,并严格依序整理材料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送至南安市美林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9楼907室市商务局外贸外经科,电话:86384605。


0592-516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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