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专利管理中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即由于保护性专利性质、企业业务转型等多种因素,实际使用的专利和闲置专利之间有非常大的差别,闲置专利的大量存在不仅不能发挥价值,而且有高额的维护费用,对闲置专利的使用和运营有特殊的价值。”在日前举办的“从专利保护到专利运营”研讨活动上,江苏省企业法制工作协会副会长薛兴华表示,过度分散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新型商业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缺失、高科技产品孵化专利保护和应用问题突出、企业对专利资本运营普遍认识不足、企业专利运营法律风险等问题需要企业法务工作者密切关注。
据了解,在当前企业闲置的专利中,70%属于非职务发明专利,为避免申请、权属等纠纷,企业多选择避而不用。且现存闲置专利中有一部分是防御性专利,其产生目的并不在于运用,这不仅增加了研发费、维护费等,也丧失其作为专利本身的价值。企业战略管理部门如何将知识产权真正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资源来管理、将专利的价值和市场需求有效契合仍是当前一大难题。

“企业闲置专利的流转和运营既可为企业降低维护成本,也可增加企业创新竞争力和运营效益。”薛兴华强调,企业要善于实施专利的许可使用。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专利运营的前置条件,同时要依据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规定予以备案。运用“专利池”和支付一定的许可费率,可避免遭受类似337调查的法律风险。同时,应积极开展专利的质押融资。2009年银监会、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通过加强金融资源和科技资源结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国家。
关于专利运营的具体途径,薛兴华认为,企业可以实现专利的直接融资。专利直接融资的主体主要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和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多适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新型企业、国企央企的新业务领域的闲置知识产权。

此外,做好专利对外投资和争取政府政策倾斜也非常重要。“专利对外投资主要方式为专有权利转化为股权和股份、创业投资引入风险资本以及混改盘活闲置专利资产。创业投资引入风险资本主要针对的是新兴产业的培育,多应用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合作成立公司的场景,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混改、盘活闲置专利资产,提高资本运营能力。”薛兴华表示,在政府资金政策倾斜的背景之下,高新技术企业可积极争取政府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获得的利好,包括所得税减免40%、银行费用加计扣除、政府奖励、融资上市优先权,以及工业用地、节能减排方面的优惠、政府品牌背书以提高企业知名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