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表示,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的主要情境包括离职或者在职员工泄密(违反保密义务或保密要求),工商业间谍(不正当手段获取: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其他),供应商或客户泄密(违反保密义务或保密要求),接待外来人员来访、参观、考察、实习泄密,技术著作的公开发表和演讲泄密,广告和商业展览泄密,处理废旧商业秘密载体泄密等。

第1.4条规定,双方应确保侵犯商业秘密被追究责任的禁止行为,其范围完全涵盖盗窃商业秘密的方式。中国应列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其他行为,尤其是:电子入侵;违反或诱导违反不披露秘密信息或意图保密的信息的义务;对于在有义务保护商业秘密不被披露或有义务限制使用商业秘密的情形下获得的商业秘密,未经授权予以披露或使用。中国与美国同意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合作。美国现行措施给予与本条款规定内容同等的待遇。
中美经贸协议还对阻止使用商业秘密的临时措施进行了规定。中美双方应规定及时、有效的临时措施,以阻止使用被侵犯的商业秘密。中国应将使用或试图使用所主张的商业秘密信息认定为“紧急情况”,使得司法机关有权基于案件的特定事实和情形采取行为保全措施。

企业该采取哪些商业秘密保护措施防范风险?张斌认为,首先,确定商业秘密的范围。深度盘点企业商业秘密,建立商业秘密清单和商业秘密文件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如研发记录、技术文件知识库、平台体系。其次,员工入职时签订保密协议、新员工入职不侵权承诺书,进行入职谈话、背景调查。员工离职时签订离职保密承诺书、竞业限制协议,进行离职谈话。再次,企业要注意商业秘密文件的存储位置、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的流程和权限管理,留意涉密文件或载体管理,如公开信息、宣传、参展、论文发表的管理。最后,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强化保密意识,并设置相应考核机制,与奖惩制度相结合。